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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 建立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时间:2022-09-21 18:24:00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任编辑:rj2022

  2021年以来,黔西南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的改革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经充分调研,确定兴义市、兴仁市作为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地区,遴选兴义市清水河镇、兴仁市巴铃镇作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试点工作中,坚持州县乡三级联动,加强统筹协调,聚焦重点事项,优化体制机制,“五聚焦五优化”推动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运行效能,优化乡镇机构设置

  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目标,突出基层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镇设置党政办事机构、事业机构、综合执法机构的原则和数量,对原有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兴义市乡镇党政机构按7个进行设置,事业机构按有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街道的设置9个、无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街道的设置8个、其他乡镇设置7个三个类别进行调整优化;兴仁市除具有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职责的2个街道多设置1个事业机构外,其余15个乡镇均设置党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7个。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公益服务职能进一步整合优化,运行效能明显提升。

  采取“减县补乡”的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整合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兴义市整合乡镇现有站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乡镇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组建了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兴仁市撤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到乡镇的11个分局,整合原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在17个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严格按照“除党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设在乡镇的机构外,上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在乡镇设立机构”的要求,规范管理上级派驻机构。针对公安、教育、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务、卫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乡镇有派驻机构的,要求提供派驻依据,无派驻依据的,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同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工作效率。

  聚焦扩权赋能,优化下沉管理权限

  按照自下而上方式、“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采取市直相关部门与乡镇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有效方式,充分把握乡镇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有针对性地提出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清单,逐步有序推进权限下沉。目前,兴义市清水河镇承担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17项,其他乡镇承担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4项;兴仁市巴铃镇承担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08项,其他16个乡镇承担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6项。

  为确保县级下沉乡镇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放得下、接得住,兴义市、兴仁市县级相关部门针对下放到乡镇的管理权限,围绕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文书制作等重点内容,有序组织乡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培训和规范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

  为确保县级审批服务和执法权限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兴义市、兴仁市政府办、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围绕下沉乡镇的权限清单,结合乡镇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管理权限,针对问题和弱项制定了相应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从编制划转、人员补充、设备添置、优化考核等多方面予以乡镇充分保障。

  聚焦松绑减负,优化乡镇权责界面

  按照“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有人办”的原则,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理顺乡镇与县直部门关系,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兴仁市聚焦服务群众的高频事项和影响基层群众获得感的痛点事项,明确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4项,明确经济发达镇巴铃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96项,进一步厘清市政府及市直部门、镇政府之间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同时,建立严格的职责准入制度,严禁县级部门将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成立乡镇职责准入审查委员会,按照“严格程序、依规准入、权责一致、配套衔接、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乡镇职责准入进行审核把关。目前,县级部门交由乡镇承担的职责任务均通过准入审查,做到程序严格、依规准入,不合理违规转嫁的情况得到有效治理。

  此外,科学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切实规范针对乡镇的考核指标,全面清理县级层面与乡镇签订的“责任状”和考核评比事项,除保留安全生产“责任状”外,县直部门与乡镇签订的其他各类“责任状”和“一票否决”事项一律予以废止。

  聚焦便民利民,优化管理服务方式

  兴义市27个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197个村设立了便民服务站,按照“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分级承办、全程代办”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及窗口,实现全市乡镇、村级实体服务大厅、便民服务100%全覆盖。兴仁市将17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更名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156个村全部设置便民服务工作站,从事便民服务工作人员1000余人。

  与此同时,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兴义市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乡镇、村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100%覆盖,全面实现“现场办”与“网上办”的有机结合。兴仁市在完善审批服务受理机制、规范集中进驻和事项划转、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乡镇窗口设置和办事流程,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一窗”综合受理、集成服务,目前,已有1925件六类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从78.18%提升至87.5%,便民服务有温度、有效率。

  兴义市科学合理设置村便民服务站岗位及窗口,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生育服务、农用地审批、医疗保险、涉农补贴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其中,统一受理并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更多服务事项上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兴仁市大力推行村级帮办代办,投放村村通桌面终端设备21台、POS机164台,可为群众提供账户开设、支付结算、社保卡激活、医保缴纳等服务。2021年以来,全市156个村便民服务站共帮办代办各类服务事项9165件。

  聚焦治理能力,优化综合执法方式

  整合乡镇现有站所、县级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中以乡镇管理为主,接受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并按照“减县补乡”的原则,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增强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兴义市统筹调整了71名事业编制下沉到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目前已配备56名有执法证人员到各乡镇执法队开展工作。兴仁市从市直单位划转36名事业编制充实到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38名司法辅助人员分配在各乡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为促进规范化执法,兴义市、兴仁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县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指导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委托乡镇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委托执法事项平稳过渡、顺利承接、规范执行。同时,各乡镇聘请法律顾问,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专业保障。建立健全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确认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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