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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老手”雨夜潜入金店 卷走价值百万元黄金首饰

时间:2022-12-13 19:19:14 来源:温州晚报 责任编辑:rj2022

  “我们追踪他快三年了,今年11月份终于将案子破了。”12月9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打防侵财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洞头“3·23”特大黄金盗窃案侦破情况。这起涉案被盗黄金首饰2800余克,总计价值约100万元的大案,是洞头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黄金盗窃案。

  2800余克黄金首饰失窃

  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3月23日上午,洞头区大门镇富民街某金店老板报警,称其店内2800余克各类黄金首饰被盗,价值共约100万元。

  “作案人员在现场没留下明显痕迹,看得出是个熟悉地形且有盗窃前科的老手。”办案民警说,作案的黄金大盗反侦查意识很强,有丰富的盗窃经验,销赃时也有自己的特殊渠道,这给警方破案带来重重困难。

  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成立联合专案组,通过持续排查,曾因盗窃黄金被判刑、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洞头区大门镇人陈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随后立即实施了抓捕。

  盗贼和销赃的是狱友

  在对该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即抽调侦、审专家集中会诊,制定了审讯与侦查研判同步进行的侦查策略。

  专案组民警发现,陈某某昔日的狱友翁某某,在“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发生时,正在瓯海区经营着一家典当行,且与瑞安市某金店老板吴某某存在不明缘由的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60余万元,该二人有重大销赃嫌疑。

  公安机关立即传唤上述二人,经审讯,翁某某、吴某某向专案组供述曾多次从陈某某处收购盗窃黄金的事实。

  得手后把黄金藏树桩下

  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某今年49岁,洞头人,无业,长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陈某某交代,他因为拮据,家里也出了些事急需一笔钱,就铤而走险“重操旧业”。

  他说,2020年3月份,他经过多日踩点,发现大门镇富民街的一家金店安保措施比较薄弱,就决定对这家金店动手。案发当晚11时许,他戴上头套、手套,带着雨伞与液压钳,破坏金店后门的门锁及电源后,潜入金店。得手后,他不敢马上销赃高消费,而是把黄金藏在洞头一座荒山的树桩下,然后一点一点地销赃。

  民警介绍,2022年11月,陈某某向公安机关彻底交代了其实施“3·23”特大黄金案盗窃和销赃的全部犯罪情况。

  目前,该案部分赃款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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